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,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开展的“打盗抢保民安”工作要求,近日,长岭县公安局刑警太平川中队、北正镇派出所密切协作,快速反应,成功将网上在逃人员姚某某抓获。
2011年6月至2012年5月,双辽市服先镇龙沣农民合作社法人刘某某、经理姚某某以企业缺少资金购买设备为由,通过加盟入股分红方式向社会吸收公众存款550多万元。姚某某在逃后,双辽市公安局将其上网通缉。
省公安厅召开“打盗抢保民安”电视电话会议后,长岭县公安局按照省厅会议精神要求,立即召开专题工作会议,对集中统一行动进行专项部署。按照县局的统一要求,刑警大队太平川中队对辖区在逃人员进行认真梳理。通过特情反映,在逃人员姚某某已经秘密潜回村里,但不掌握具体行踪,民警立即赶赴姚某某居住的北正镇后四十七村进行摸排,经过十余小时的蹲守,终于掌握姚某某在北正镇后四十七村一居民家。今年2月5日11时,在北正镇派出所大力配合下,成功将藏匿在后四十七屯的网上逃犯姚某某抓获。
目前,姚某某已被刑事拘留,等待双辽市警方解回继续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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